环球热资讯!广州南沙拟明确!“空壳公司”不能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

2023-03-01 23:58:03    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挂网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 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局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广州南沙先行启动区鼓励类产业企业实质性运营有关问题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其中特别明确了关于享受南沙企业所得税优惠实际性运营的判定。


(相关资料图)

根据征求意见稿解读,为进一步增强政策的确定性,让现有企业和潜在投资者投资放心、经营安心、风险可控,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会同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局、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研究细化实质性运营判定标准,稳定市场主体预期,确保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落细落准,以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南沙先行启动区做大产业“增量”,同时也要防范违规享受税收优惠等行业性、系统性风险的发生。

南都记者注意到,本次征求意见稿明确了负面规定。不具有生产经营职能,仅承担对南沙先行启动区外业务的财务结算、申报纳税、开具发票等功能;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且无法联系或者联系后无法提供实际经营地址等情形,不属于实质性运营。

本次征求意见稿还明确注册在先行启动区的居民企业、居民企业在先行启动区设立的分支机构、非居民企业在先行启动区设立的机构或场所这三类组织情形各自的实质性运营判定标准。

哪些企业符合实质性运营的条件?

注册在南沙先行启动区的居民企业,其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均符合在南沙先行启动区的条件,才属于在南沙先行启动区实质性运营。

居民企业在南沙先行启动区设立的分支机构,非居民企业设立在南沙先行启动区的机构、场所,在南沙先行启动区承担相应的生产经营职能,并具备与其生产经营职能相匹配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属于在南沙先行启动区实质性运营。

生产经营在南沙先行启动区应符合哪些条件?

应符合下列两项条件:一是企业在南沙先行启动区拥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设备设施且主要生产经营地点在南沙先行启动区,或对生产经营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在南沙先行启动区,即生产经营决策、财务决策、人事决策由设立在南沙先行启动区的机构作出或执行;二是以本企业名义对外订立相关合同。

生产经营在南沙先行启动区,从两个层面进行标准细化,两个标准满足其中一项,并以企业名义对外订立相关合同,即符合生产经营在南沙先行启动区。一是业务层面标准,要求在南沙先行启动区拥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设备设施,且主要生产经营地点在南沙先行启动区。二是管控层面标准,对生产经营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在南沙先行启动区,即生产经营决策(如经营方针、投资计划、控制、考核、评价等)、财务决策(如财务预算、财务决算、发行股票债券等)、人事决策(如任命、解聘高层管理人员、职工薪酬等)由设立在南沙先行启动区的机构作出或执行。企业集团采取财务共享中心模式,集中统筹开展资金管理和配置的,南沙先行启动区的子公司具备借款、放款、融资、财务风险管理等职能中的一项或几项,即可视为财务决策由设立在南沙先行启动区的机构作出或执行。

人员在南沙先行启动区应符合哪些条件?

应符合下列三项条件:一是企业有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的从业人员在南沙先行启动区实际工作,从业人员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协议;二是相关从业人员的工资薪金通过本企业在南沙区开立的银行账户发放;三是根据企业规模、从业人员的情况,一个纳税年度内企业至少需有3名(含)至30名(含)从业人员在南沙先行启动区工作,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

企业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在南沙先行启动区实质性运营,需要有能够支撑相关生产经营活动开展的从业人员在南沙先行启动区实际工作。考虑到无任何从业人员在南沙先行启动区实际工作是“空壳企业”最普遍的特征,不加以限制容易造成税收优惠的滥用,从有利于南沙先行启动区提高就业、带动消费、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角度出发,根据企业规模和人员总数设定最低从业人员比例标准,即:企业从业人数不满30人的,一个纳税年度内需有3人(含)以上在南沙先行启动区工作;从业人数30人(含)以上不满300人的,一个纳税年度内需有10%(含)以上的人员在南沙先行启动区工作;从业人数300人(含)以上的,一个纳税年度内需有30人(含)以上在南沙先行启动区工作。在最低标准的设定上,综合考虑了各种规模企业和南沙先行启动区当前发展的实际情况,采取了分段的方式。上述标准根据南沙先行启动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实施动态调整。

账务在南沙先行启动区应符合哪些条件?

应符合下列两项条件:一是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存放在南沙先行启动区。会计档案是指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企业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形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会计档案资料如果是纸质保存的,应存放在南沙先行启动区;如果是电子形式保存的,应能够提供查阅。采取财务共享中心模式核算财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后续管理的要求,提供相关会计档案资料以便相关部门查阅或者检查。二是基本存款账户和进行主营业务结算的主要银行账户开立在南沙区。

财产在南沙先行启动区应符合哪些条件?

财产在南沙先行启动区,强调的是企业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而持有的必要财产且该财产与生产经营规模相匹配。一些企业的财产已登记在其名下但不在南沙先行启动区,如果符合行业生产经营活动常规或者符合相关财产特征,对该部分财产是否在南沙先行启动区不做硬性要求。比如,一些交通运输业企业的车辆、船舶等运营财产,由于生产经营需要长期位于南沙先行启动区以外的地方,但确实符合行业生产经营活动常规,视为财产在南沙先行启动区;又如,企业拥有的专利权等无形资产,由于不具有实物形态,只强调登记在南沙先行启动区企业名下即可。

南都广州新闻部出品

采写:南都记者梁思华

标签: 生产经营 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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